2)第十一章 杀你个落花流水_风流少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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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背心插进了他的心脏处,这个人还没来得及倒下的时候,郑国忠已经用手上的那把刀割断了第二个人的颈脖大动脉,还顺手把这人的颈椎骨给扭断,鲜红的血液像失去了阀门的水龙头一样狂喷而出。

  第三个人似是有所警觉,身体一紧,扭头看向后面,然后他就看到了一股鲜红刺眼的血液从自己的同伴脖颈处狂喷而出,而自己的同伴正瞪着难以置信的眼神向后面倒去,这第三个人骇得想狂叫出声,但是他的声音还正在声带里酝酿的时候,一只手就已经捂住了他的口,然后从心脏的地方传出一阵刺痛,他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,人已经向前扑倒了下去。

  那个一只脚刚刚踏上第一级台阶,还来不及踏上第二级台阶的人,似乎出于神经的过敏反应,突然一个向前扑倒,看也不看地向自己的身后开了一枪,这是一个本能的动作,快得连郑国忠都来不及阻止。

  哗啦一声,子弹打在了那扇开着的紧急通道门的玻璃上,因为枪是带有消音设备的,虽然没有发出震耳的枪声,但玻璃还是哗啦地掉了一地。

  寒光一闪,郑国忠手中那把精致的军刀脱手飞出,扑的一声插进了那人的后脑勺上,霎时一阵血光迸射,军刀有一小载从那个人的前额处穿透了出来,滴滴鲜血顺着刀尖往下直流。

  从这个人踏上楼梯台阶的第一级到被郑国忠的刀钉在台阶上,前后不到五秒钟的时间,也就是说,在这眨眼而过的五秒内,郑国忠以最快,最残酷的手法秒杀了四条活生生的生命。

  世界上最精彩的是生命,最脆弱的也是生命,因为它脆弱到随时都可以被消灭。

  杀了四个人的郑国忠脸上并没有多余的表情,脸色冰冷如刀锋,仿佛他刚才杀的并不是人,而是畜生,甚至可以说是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。

  走过去,从那个人的后脑勺上拔回自己的那把刀,这把刀伴随他已经有好多年了,跟他有过过命的交情,有好几次都是这把刀用锋利的刀锋出其不意的割破敌人的喉咙,才救回他的命。可以说没有这把刀,郑国忠或许早就已经死了,所以对这把刀,郑国忠有说不出的感情。

  轻轻地擦去刀上的血迹,然后把它贴身收藏好。

  抽出一根烟,人斜靠在墙上,腰里斜插着三把手枪,手里把玩着一把,有了这四把枪,郑国忠不敢说杀尽天下所有人,但是想要杀那些对他有威胁的人是卓卓有余。

  作为一个杀手,杀人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敢杀人。

  郑国忠悠闲的吐出一口烟,他在等,等另一批人的到来,但是等了很久都没有见到有人再来。

  “老大,给跟烟抽抽!”往回走下来的宋风挨着郑国忠坐下,向郑国忠讨要了一根烟。望了眼地上那四具横七竖八的尸体,流了一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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