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75章:剿匪、立法_抗日之无敌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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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比较强烈的案件,才有可能启动这个程序,并且对于权贵、高产阶级,启动审核将极为严格,避免伪造民意的现象干扰司法。

  最大的不同就是,苏阳亲自指示草拟的民族资产管理法已经正式起草,正在通过立法环节。

  民族资产管理法规定,财富是由人民劳动产生,私营企业业主等商人所拥有的财富,属于民族财富、人民财富,是经民族、人民授权该群体进行保管,进而促进民族、民生发展所需而赋予的合法地位。私营业主不得肆意挥霍、转移民族资产,一切经营活动需要在民族、人民的监管之下。若个体无法妥善保管、经营民族财富,或已经无法促进民生、民族发展,则国家有权收回民族资产进行重新分配。

  民族资产管理法还规定,商人个人所得不得高于普通工人的五倍,并且在衣食住行、婚丧娶嫁方面不能铺张浪费。

  在对商人的限制方面,借鉴的是明代的政策,不过没有那么变态。

  商人吃穿住行比普通老百姓好一些还是允许的,但不能太夸张了,夸张了就是炫富了,是在挑动内部矛盾,而且还消耗民力,让时代产生负担。

  同时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是为重罪,与叛国无异,将被判处极高的刑罚。

  苏阳还加了一条升级体系,那便是商人如果对民族、民生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,可以合法提高衣食住行、婚丧娶嫁的标准。

  相当于是商人要过铺张浪费的生活也可以,但必须为时代做出足够的贡献。

  这个民族资产管理法还是有必要的,否则在这种战争动员的时期,战士们在战场上拼命,老百姓在努力生产、建设支援作战,一群私营业主反倒在后方花天酒地、生活糜烂,这让老百姓、战士们怎么想?

  而当前抗战联合集权治下,是在扶持民族资本家的。

  这意味着接下来的神州,是公有制、集体制、私有制共存的经济模式,没有相关管理措施是不行的。

  在这个时期,各地集权也必须对私有企业严加监管。

  所有私有企业,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财物监督。企业赚了多少钱、花了多少钱都必须一清二楚,同时企业赚到的钱,私营企业业主每个月只能不高于工人5倍收入的工资进行个人花销,并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同时经营企业出现人为、低级,甚至是故意的重大损失的,也有相关追责制度。

  财富的本质就是人民生产的,要当商人拥有财富,那首先得能够合理利用资源,进行充分的经营,干不好就滚蛋呗!

  相当于是把商人也当做一个正式的国家岗位纳入管理。

  这是一种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,具体实施起来肯定会出现一些不到位的问题,但先把制度定下来,然后再不断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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